鄭若驊解釋限聚令 三種情況下有機會犯法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有關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地方聚集的條例,她不會就某個具體已發生的事情發表意見,但指出市民在3個情況下有機會犯法,包括參加在公眾地方多於4人的聚集、組織這類聚集,或者提供場所供人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