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中央有責任權力對港事提意見 操作仍由港負責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中央有責任、有權對香港事情提出意見。 鄭若驊指香港按《基本法》在某些事務有一定高度自治,但在一國兩制下,不代表中央不關注及放棄執行「一國兩制」下相關權力。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表意見時,大家毋須要過份報道。她指出,實際操作仍由香港負責。 鄭若驊批評,有人向外國政府建議制裁香港,希望透過外國法律制裁香港,並提交報告影響香港施政,才是赤裸裸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是違反國際法律及國際慣例。 至於被點名批評、主持立法會內會會議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律政司會否提出檢控,鄭若驊說,不會回應個別情況,指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基本法律原則,涉及干犯的人在擔任期間藉著作為或不作為,故意作出失當行為,而且失當行為屬於嚴重,要視乎證據。對於有報道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抗衡中央官員,鄭若驊說公眾應該清晰知道司法獨立是香港的基石,不可隨便被人誤導。本港的司法獨立在《基本法》有健全機制保障,包括委任法官要由獨立的委員會提出建議,並基於法官的司法及專業資格去考慮,法官獲委任時要宣誓,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原則做事,《基本法》亦確保司法不會因為政治立場作任免,法院判決時會寫明理據,公開透明進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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