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中聯辦需要遵守香港法律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基本法第22條並不適用於中聯辦,但中聯辦需要遵守香港法律。 鄭若驊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時,被問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前局長聶德權就基本法22條早前的表述有無問題,她表示,中聯辦並非中央在港成立的機構,因為中聯辦前身是新華社,是於回歸前成立,其後改名為中聯辦,不存在特區政府是否同意的問題,認為中聯辦是代表中央。 被問到如果不受基本法22條規管,中聯辦是否要守法,鄭若驊就表示中聯辦仍需守法,當中是依據中國憲法第五條,要嚴守基本法及當地法律,而並非依據基本法。 被問到她個人的民望是問責班子中最低,鄭若驊就回應說,律政司司長最重要是為政府提供專員獨立意見,工作中有人不鍾意,困難亦要做,亦無受到壓力,是完全跟法律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