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2021年是新選舉 要重新設定選舉開支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援引緊急法,將立法會選舉押後1年至明年9月5日舉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當決定延遲選舉的決定時,都要有法律依據,而緊急法是唯一可行方法,當中包括的危害公安及緊急情況都是合適的考慮,符合公眾利益推遲選舉。 鄭若驊表示,2021年的選舉會是新選舉,要重新設定選舉開支,當局會將現行選舉安排調動減到最少。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說,即使2020年換屆選舉告終,候選人仍要提交選舉申報書,列出選舉開支及收到的選舉捐贈。 他表示,只要候選人的提名表格已獲選舉主任接受,政府都會就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付款,但若在選舉中止日期前,選舉主任已就其提名表格或相關提名指明為無效,或選舉主任已拒絕接納提名名單,又或相關提名的名單已撤回,政府就不會安排付款,按金會退回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