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綜援提高至65歲 林鄭月娥稱反映現實非不近人情

政府公布下月起,綜援標準項目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將調高2.8%,申領長者綜援的資格由60歲提高至65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關做法是反映社會現實,沒有其他目的,亦不是為「慳錢」或不近人情。 林鄭月娥被問到,有關做法是否不近人情及會否收回做法。她說,隨著人口老齡化及壽命延長,有關改動是有理據 ,因為只有這個項目現時仍以60歲作為合資格年齡,其他項目已改為65歲,包括領取醫療劵等,她形容是理順工作。 林鄭月娥又說,有關改動基本上不會影響到市民,因為現正領取長者綜援而又未達65歲,完全不會受影響。 她強調,今次的改動,不存在節省公帑或影響安全網的安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