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外求法律意見準則 律師會促律政司解釋

■律師會會長彭韻僖。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決定不檢控捲入UGL事件的前特首梁振英,但未有徵詢獨立法律意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日前解釋時提到,一貫做法是涉及律政司同事才會外判,但被法律界質疑改變了檢控政策。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稱,明白公眾關注律政司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準則,認為律政司若能解釋清楚,有助釋除公眾疑慮。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則指,完全尊重和支持律政司決定,她希望事件告一段落,籲外界不要再政治炒作。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前日首度開腔回應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強調律政司只會按法律和證據做事,沒有利益衝突和明顯偏頗下,不須另外尋求法律意見。彭韻僖昨向傳媒表示,《基本法》訂明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並保障其獨立性,故必須確保其檢控決定不受政治或不適當的壓力左右。她明白公眾關注律政司何時需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繼而作出檢控決定,認為律政司如果能公開、透明地解釋清楚,將有助讓公眾檢視律政司檢控政策是否一致,從而釋除公眾疑慮。她又指,律師會的刑事法律及程序委員會下月將討論律政司今次做法,之後向理事會報告。 鄭若驊前日指,律政司只會就涉及律政司人員的案件,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大律師公會執委沈士文昨反駁指,過去律政司為避免偏頗觀感或利益衝突時,均會尋求外間法律意見,批評鄭若驊的說法違反慣例,要求對方澄清。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於電台節目上,質疑鄭若驊上述說法是誤解律政司的檢控政策,有可能增加透過司法覆核推翻其決定的機會。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完全尊重和支持律政司決定,相信律政司已不偏不倚,獨立和專業地根據刑事檢控守則,全面檢視法律和證據,小心研判後才作出決定。她又提到,英國的調查機構亦已終止調查,反映案件本身證據並不足以作出起訴。她又認為,尋求外間法律意見並非必要的程序,律政司會根據不同個案作出判斷。她希望事件告一段落,呼籲外界不要再政治炒作,或再向律政司施壓,意圖影響相關決定。 一直跟進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尹兆堅等人,昨早到鄭若驊辦公的律政中心請願,要求對方詳細交代決定不檢控梁振英的理據、不外判法律意見的原因,以及重新就案件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林卓廷表明,下月二十八日的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屬鄭若驊的最後機會,稱倘對方拒絕出席或屆時迴避問題,「我們別無選擇,會提出不信任動議,以及進行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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