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警方執法 大廈保安及無牌酒吧經營者判囚

一名工業大廈保安主任和一名無牌酒吧經營者,妨礙司法公正,阻礙警方對酒吧非法售賣酒類飲品採取執法行動,兩人在屯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2個月及3個月。 35歲的被告是屯門工業大廈的保安主任,另一名49歲被告為無牌酒吧經營者。案情指,在2017年10月,多名假扮成顧客的警務人員,對酒吧採取執法行動。 警方懷疑有人曾通風報信,預先告知有關執法行動,之後發現保安主任在警方採取行動前,曾發出文字短訊與無牌酒吧經營者聯絡。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表示,49歲被告是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行的始作俑者,必須判處較首被告更長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