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中聯辦若不受22條約束 等同可干預任何事務

陳文敏:中聯辦若不受22條約束 等同可干預任何事務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聯辦對香港有監督及發言權,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文敏質疑,基本法無賦予中聯辦監督權,以內地的角度看,監督的權力可以很闊,意味可干預任何事務。

中聯辦在香港的角色引起爭議,林鄭月娥被問到她曾說香港事務毋須中聯辦操心,與現在的說法是否有矛盾,她解釋當日說的是立法會拉票工作。

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文敏質疑,基本法從無賦予中聯辦有監督權,他稱如果以內地的角度看監督的權力可以很闊,包括命令及指導。

他稱中聯辦的職能是負責聯絡,即使在職能中其中一點提到「可以承辦中央政府交辦的事」,但找不到曾有書面文件,證明中央授權中聯辦行使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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