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沛敏供稱黎智英認同「和勇不分」 對非和平示威表示諒解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3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之一、《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她稱黎智英認同「和勇不分」,對非和平示威表示諒解。

辯方先就《蘋果》編採自主問題提問。辯方展示2017年7月《壹週刊》封面報道,題為〈出賣壹週刊內幕〉,講述的是黎智英出售〈壹週刊〉的事宜。從犯證人陳沛敏承認,「出賣」可以有背叛的含意,但她不知道起題者起題時是否有此意思。辯方指,在該期《壹週刊》出版後,社長沒有受罰。陳指,不清楚《壹週刊》內部事務。另外,陳在接受盤問時同意,不同報紙有不同角度,在2019年至2020年,《蘋果》被視作對政府較批判。

辯方完成盤問後,控方開展覆問。陳沛敏指,2019年前,黎智英支持和平示威;2019年後,黎智英對非和平手法示威表達諒解,例如7月1日衝擊立法會事件中,黎智英指示採訪示威者心聲,好讓公眾諒解,明白他們這樣做的原因。黎智英亦認同「和勇不分」,即和平及勇武示威者要團結。另外,編輯室約章提及「新聞報道秉持客觀、公正、客觀、獨立原則」,法官問《蘋果》有沒有機制確保符合約章,陳說要靠同事自己意識。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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