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判囚8個月 緩刑兩年

陳淑莊今早以拐杖和扶着別人手臂,到西九龍裁判法院等候判刑。(廖渝敏攝)

佔領運動案唯一未判刑的被告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法官上午聽取完辯方律師講述陳淑莊身體情況後,下午再開庭,判陳淑莊8個月監禁,緩刑兩年。

法官說,考慮到陳淑莊手術後的身體狀況,以及她需要接受放射治療,決定判處緩刑。

陳淑莊在上月7日完成腦部手術後,暫停工作休養,未有出席過公開活動。她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步行時要手持拐杖和扶着別人手臂。她說多謝一起經歷審訊的朋友和香港人,會靠自己努力康復,不會令大家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