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稱立法禁追租 目標是大業主及地產商而非小業主

陳茂波稱立法禁追租 目標是大業主及地產商而非小業主

預算案提出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的欠租商戶採取法律行動,為期3個月,最多可再延長3個月。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措施目標是大業主和大地產商,而受措施影響的小業主並非政策對象,因此當局計劃通過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通過銀行墊支最多3個月租金予小業主,不超過10萬元,亦不收取利息,還款期長,希望可兼顧社會廣泛層面。

他又說,會通過金管局發通告予銀行,如果這段時間有業主受措施影響,出現償還銀行貸款困難,銀行要予以支持。

有長者業主致電節目表示,每月依靠8000多元的租金過活,並無領取生果金。陳茂波說,當局提出的屬短期措施,是在疫情嚴峻下的非常手段,若果業主收不到租,可先動用租客繳付的兩至三個月按金。

陳茂波重申,今次提出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的欠租商戶採取法律行動的措施精神,並非租戶不用交租,而是如果商戶暫時交不到租,不要採取法律手段,高抬貴手,待租戶日後恢復生意時,再繳付相關欠租。如果商戶在如此市道下結業,業主或要承受丟空舖位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