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秀案重審今提訊 律師已申請上訴至終院
區域法院前年裁定兩宗暴動案共13名被告無罪釋放,律政司上訴得直,包括社工陳虹秀在內4名在港被告的無罪裁決遭撤銷,案件發還區院重審於今日提訊。陳虹秀的代表律師已去信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陳虹秀代表律師提出,押後至上訴程序完成後再處理本案。區院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3日再訊,屆時將再審視案件進展情況。
上訴庭上月頒判詞指,原審法官沈小民沒有掌握案件的全貌,對證據的分析和評估流於偏頗及片面,裁決有違常理,例如沈小民沒有充分考慮陳虹秀是否藉着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犯案或共同犯案。上訴庭強調案件性質嚴重,案件呈述所涉的法律問題對4名留港被告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及陳虹秀的罪責有直接關係。
兩宗案件分別為2019年8月31日暴動案及同年10月1日暴動案,兩案13名罪脫被告中9名已離港,只剩8.31暴動案4名被告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及陳虹秀仍在港,上訴庭撤銷9名已離港被告的上訴,但重申原審的無罪裁決明顯錯誤,全然站不住腳,明言若非文件未能妥為送達,否則必然亦會批准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