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錦榮指大廈公契更改不易 降門檻需透明度及公平公正
消委會發表物業管理費研究報告,提出多項建議。消委會主席陳錦榮說,現時由發展商訂立的大廈公契不容易更改,若要與時並進更改,需要100%業主贊成才可改,對公契靈活性大大減低,有關做法是否實際,希望社會理性討論。 陳錦榮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建議參考不同法律例如《公司條例》,將門檻降至75%業主贊成就可通過修改公契,如果以75%作基準,需要有嚴謹程序,並由民政事務總署監督,亦要有上訴機制等,確保改變是具透明度夠及公平公正。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查詢表示,若由政府透過立法方式容許修訂大廈公契,將會影響私人業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涉及私有財產權在《基本法》下如何得到有效保障的根本問題,爭議性極大,必須小心處理。陳錦榮說,消委會是拋出方案,希望坊間理性討論,集思廣益,75%門檻不一定可行或最好。 消委會在研究報告亦建議,探討大廈或屋苑要設立工程基金,制定十年維修保養計劃,建議由發展商支付種子基金,加上相當於兩個月管理費的業主供款,再由業主每月恆常供款。陳錦榮承認,要說服發展商出錢,以及小業主每月供款,絕對非易事,強調不代表一個模式適合所有情況,要視乎屋苑維修情況及有幾多戶數攤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