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公布當地旅遊從業人員「八不准」規定
雲南公布當地旅遊從業人員「八不准」規定,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雲南省政府日前在官方網頁發出通知,「八不准」事項包括:不准欺騙或脅迫遊客購物、不准拒絕受理遊客退貨換貨、不准組織和接待不合理的「低價遊」、不准誘騙推銷不合理的「高消費」、不准在景區及門口違規擺攤、不准向遊客叫賣兜售商品和服務、不准擅自變更行程影響遊覽、不准簽訂虛假合同逃避監管。 雲南有多個著名景區,包括麗江古城、香格里拉、玉龍雪山等,但多次被指經常出現亂收費的「劏客」情況。雲南當局說,自前年實施整治措施以來,兩年共查處3700多宗涉及旅遊的案件,罰款和沒收款項合共1億3千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