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筒射警長眼 大學生普通襲擊罪成

【on.cc東網專訊】24歲大學男生去年1月於西九龍中心的美食廣場「空姐牛肉飯」食店內,涉嫌用電筒照射一名便衣警長的眼睛。他今(16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立,裁判官黃士翔指出遇襲警長的證供可信,加上被告多番作出針對警察的行為,如用手機偷拍警長及辱罵「死黑警」,故認為他有意圖去傷害警長。裁判官將案押後至3月30日,等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控罪指,24歲被告何梓洋於2020年1月14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西九龍中心8樓美食廣場內襲擊警長3712。

裁判官裁決時指,警長作供誠實可靠。雖然辯方質疑警長說謊,指他聲稱被電筒射傷眼睛,卻表示得沒有異樣,正常返回餐枱就坐。但是受傷後的表現是因人而異,警長決定先返回餐枱,交由同僚去觀察疑犯亦不無道理。

裁判官又指,辯方案情指被告是誤開電筒才掃射到警長的眼睛,且不會知道對方是警察。惟現場片段顯示,該道綠光照射警長的臉片刻,並非如辯方所形容的掃射。警長腰間佩戴手銬和手槍,使外套隆起,旁人容易識辨他的警察身份。加上被告經過警長時,放慢腳步去偷拍警長,又辱罵對方「死黑警」。由於被告作出針對警察的行為,故裁決他有意圖去傷害警長。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