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案|霍氏家族山頂普樂道大宅3.7億轉讓予霍震宇及霍麗娜

山頂普樂道大宅以逾3.7億轉讓予霍震宇(左)及霍麗娜(右)。資料圖片
山頂普樂道大宅以逾3.7億轉讓予霍震宇(左)及霍麗娜(右)。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爭產案,今年初達成大和解而告一段落,家族已簽妥一份保密和解協議。而霍氏家族公司所持有的山頂普樂道大宅,本月初以3.7375億元,轉讓予長房三子霍震宇及長房次女霍麗娜,即長房長子霍震霆及次子霍震寰已把該豪宅業權轉讓,估計霍震霆及霍震寰持有的家族公司可獲利近1億元,不排除是次物業轉讓為保密和解協議的條件之一。

霍英東生於1923年,於2006年10月28日因淋巴癌病逝,享年83歲。霍家16人早在2012年簽訂「和解協議」,但事隔10年後因長房兄弟姊妹間爭議家族公司的股份回購問題而重啟爭產案,長房二房三房今年初則簽訂一份保密和解協議,令爭產案告一段落。

根據資料顯示,霍家家族公司霍興業堂所持有的山頂普樂道2號豪宅,本月初以3.7375億元,轉讓予長房三子霍震宇及長房次女霍麗娜,霍麗娜佔67%業權,霍震宇則佔33%業權。而有關物業是由霍英東持股的福堂有限公司,在六十年代向美國政府購入,三房居住多年後轉讓予霍興業堂。

《星島》本年初得悉,霍英東個人名下遺產近300億港元,包括大量物業及現金等,長房長子霍震霆與二子震寰所分得最多遺產,其次為霍震宇,至於長房兩女兒麗萍及麗娜則分得較少。長房各子女同意保留位於薄扶林沙宣道「石頭莊園」、中環畢打街畢打行以及山頂普樂道二號大宅,故持有該三物業的霍家長房成員,則須支付現款給其他成員,以取得該些物業的控制權。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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