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寰及家族公司遭追討逾4191萬 官下令瑞群7日內呈陳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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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霍震寰,以及其家族持有的新聯合置業有限公司,早前遭瑞群建築有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追討4191萬3千元的債項連利息。案件今在聆案官席前進行3分鐘內庭聆訊,霍震寰一方指瑞群未有送達詳細的申索陳述書,故要求聆案官撤銷案件,瑞群申請在7日內呈交陳述書獲聆案官批准。

原告為瑞群建築有限公司,被告依次為新聯合置業有限公司以及霍震寰。原告律師今承認未有在限期前呈交申索陳述書,並指由於原告負責人身處內地,故需額外時間索取指示。聆案官遂下令原告在11月10日前向法庭及被告方送達陳述書,否則將駁回其追債申請。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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