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維修4月推行 參與大廈須設基金 供滿3年獲一筆過資助

【on.cc東網專訊】為協助大廈業主進行日常保養及維修,及制定以10年為周期的維修保養計劃和工程開支估算等,市建局今日(7日)宣布將於今年4月起,推出全新「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在網誌解釋,計劃可減少資源重疊,亦改變以往「見爛補爛」的維修模式,逐步邁向「預防性維修」的新概念,並引入預防性的措施,保持樓宇狀況持續良好,減慢樓宇老化的速度。參與計劃的大廈需做好財政儲備,並設立基金及定期供款方案,局方會在供款滿3年的大廈提供相當於基金10%的一筆過額外資助,並已預留每年1,500萬港元作額外注資作為誘因。

在「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下,市建局團隊將資助大廈法團聘請認可人士或註冊檢驗人員,參照市建局編製的樓宇保養手冊範本,為大廈公用地方的設施製作一套適用的保養手冊,內容包括詳細列出大廈公用設施的維修周期和方法,並協助大廈制定未來10年的維修保養計劃,涵蓋有需要進行的檢查維修工程項目,以及所涉及的工程費用估算和擬備供款建議方案。

相關資助金額為編製樓宇保養手冊費用的一半,並按大廈的單位數目釐定金額上限。以20個單位或以下的大廈為例,資助額最多為1.5萬港元;21至49個單位的大廈,可獲最多2萬港元,至於50個單位或以上的申請,則最多可獲3萬港元的資助。

參與「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的大廈在制定周期性維修保養手冊後,業主須為落實10年維修保養計劃所需的工程開支,做好財政儲備。大廈需召開業主大會議決通過設立特別基金和定期供款方案,業主須按方案進行供款。當特別基金的供款滿3年後,市建局會為每幢大廈的法團額外提供一筆過的資助,在特別基金首3年的總供款金額之上,額外增添10%的款額。

市建局已為此特別基金的「額外注資」每年預留1,500萬港元作誘因,鼓勵業主為日後的維修工程建立儲備並定期供款。市建局團隊將於「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推出後,適時檢討相關的執行情況和資助金額,亦會因應「樓宇更新大行動2.0」計劃資助計劃範圍及服務對象重疊,優化「公用地方維修資助」計劃,及在4月起,終止包括「強制驗樓資助計劃」等3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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