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8月手機漫遊服務投訴增七成 無回覆電訊商 數據自動開啟

消委會鼓勵商戶加強與消費者溝通,確保消費者理解漫遊服務計劃。(陳德賢攝)
消委會鼓勵商戶加強與消費者溝通,確保消費者理解漫遊服務計劃。(陳德賢攝)

 

【本報訊】港人恢復外遊後,有關手機漫遊服務計劃的投訴亦大增。消費者委員會公布,今年首8個月有關手機漫遊服務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增70%。消委會曾接獲投訴人的漫遊通話帳單滯後數月,在不知道收費高昂的情況下,最後收逾萬元震撼帳單;亦有個案因沒有回覆電訊商短訊,便被自動開啟漫遊數據服務。消委會鼓勵商戶加強與消費者溝通,確保消費者能夠清晰接收及理解其訊息,讓消費者按需要自由選擇服務,有助減少爭議。

共逾萬元通話帳單滯後數月

有投訴人在今年1至2月時曾到加拿大逗留數月,電訊商於3月至5月期間才陸續向投訴人發出合共約10,100元的漫遊通話收費帳單,投訴人對帳單紀錄嚴重延誤大為不滿,認為漫遊通話用量於兩、三個月後的帳單才顯示,使消費者於不知道收費高昂的情況下,繼續使用漫遊服務。

另有投訴人今年5月到內地旅行後,回港發現電訊商收取了一日漫遊數據費100元,原來電訊商曾於3月以短訊通知他,會於短訊發出後10日為他自動開啟漫遊服務。若客戶不需要該服務,則需透過短訊回覆,投訴人未有回覆短訊,結果被電訊商自動開啟漫遊服務。在經消委會介入後,投訴人最終獲安排豁免漫遊數據費100元。

去年1月至8月,有關流動電話漫遊服務投訴共接獲711宗,而今年1至8月則大增至1,213宗。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說,1,213宗投訴,約有52%屬收費爭議;而25%投訴是有關服務質素,以及22%是合約糾紛,但她承認,服務質素投訴難以解決,因不同地區網絡信號有不同狀況,難因為接收網絡信號差而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