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駁回律政司覆核申請 批准黃碧雲保釋

高等法院批准黃碧雲保釋條件包括現金及人事擔保各10萬元、每星期4次向警方報到及遵守宵禁令等。(港台圖片)

民主派初選案,其中11人遭律政司提出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早上開庭審理後,批准黃碧雲的保釋,條件是10萬元現金、10萬元人事擔保、每星期4次到油麻地警署報到,遵守每日凌晨12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除了早前已提交的旅行證件外,亦需要交出過了期的BNO護照。

另外,亦需要遵守法庭之前要求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發放或轉載任何可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言論;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及議員等。法庭今日亦會審理有關元朗區議員伍健偉的保釋。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的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決定批准其中15人保釋候審,但律政司隨後就當中11人的保釋,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有關覆核聆訊分3日處理。今早先處理黃碧雲及伍健偉的案件;本周六分5段時間處理鄭達鴻、譚文豪、郭家麒、彭卓棋及柯耀林的案件;而下周一會處理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