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猥褻侵犯懷孕女店員罪成 還押候判

一名34歲高級督察前年涉嫌非禮懷孕的女店員,被裁定猥褻侵犯和妨礙司法公正兩項罪名成立,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被告需還押候判。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裁判官梁雅忻裁決時引述女事主X證供,指當晚在模型店內遭被告強吻及拉低衣領、觸碰胸部,女事主嘗試推開不果,她丈夫到場後拉下店舖鐵閘及報警,被告一度跪地求饒,並提出給予100萬、甚至200萬元,換取事主不追究。 裁判官說,閉路電視片段雖然拍攝不到案發過程,但錄到女事主曾多次喊叫「喂!」,能從中感到她的驚慌,認為她和丈夫均可信可靠,即使兩人證供非完全吻合,但考慮到事出突然,出現小誤會亦可理解。裁判官批評,被告證供完全不可信、自相矛盾和不合常理,憑被告職業,理應比常人更清楚法律,但卻提出以金錢解決事件。 被告李卓賢涉嫌於2021年11月23日,在尖沙嘴美麗華廣場一間店鋪內強吻和非禮懷孕的女店員,並提出支付一筆金錢以換取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