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迂迴違法收取政治獻金?游信義:依法被罷免人不得收獻金

繼上週送帽涉賄,安定力量秘書長游信義今(12)日再度至士林地檢署申告,黃國昌在日前造勢活動公開以「挺昌」名義發動捐款,但收款帳戶卻是時代力量明顯違反《政治獻金法》,被罷免人不能收取政治獻金。游批黃這樣迂迴收政治獻金,根本是玩弄法律,呼籲檢調盡速查清還罷昌投票公平正義。

上週日,挺昌勢力在汐止車站大集結,會中發起捐款挺昌活動,捐贈政治獻金 1000元就可得到毛帽,2000元則送你潮T,但安定力量質疑這樣的行為已違法。游信義表示,根據《政治獻金法》第5條、第10條,能收政治獻金者限於「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且收取須「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所以政黨可以立專戶收取政治獻金,但被罷免人不含括在內。

游信義進一步解釋,黃國昌是被罷免人不可以立專戶收政治獻金,但10日挺昌造勢活動中發起的政治獻金捐款卻是以挺「黃國昌」名義,而黃似乎知道這樣違法,挺昌的捐款表單收款戶名乃是「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游痛批,此舉根本是玩弄法律,知道自己依法無法募款,就透過政黨名義來集資,並挪為反罷免之用。

游信義表示,黃國昌募款行徑時機和作法都不對,《政治獻金法》26、27條都有相關的罰則,且恐會面臨三年以下的牢獄之災,呼籲黃立即停止這種迂迴收政治獻金的方式。同時,游信義也期望檢調單位盡速偵辦,讓罷免投票過程回歸公平正義。(李明凱/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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