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楊森李卓人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控方反對保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承認前年8月31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控方指,前年8月31日,3名被告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規定下的公眾遊行。 控方在庭上播放多條新聞片段及警方在案發當日拍攝的影片佐證,並反對被告保釋。 法官胡雅文表示,今日不會判刑,但由於被告提早認罪,會繼續處理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