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人做了隨時被處決的10件事

1. 看電視

國民不允許收看除了國家政治宣傳的電視節目。兩年來,因為收看南韓電視節目,北韓政府已經公開處決了大約130人。

2. 宗教崇拜

作為無神論國家的北韓,聲稱國民擁有「宗教信仰自由」,但每年仍然會逼害成千上萬有宗教信仰的人。在2013年,有8名基督徒因擁有聖經而遭公開處決。

3. 飲含酒精類飲品

北韓只允許國民在特定節日飲酒,而學生飲酒會被捕。2012年,一名軍官在悼念前北韓元首金正日逝世期間飲酒,被當局用迫擊炮處死。

4. 駕駛汽車

國民不允許在城市與城市間自由來往,北韓人均擁有汽車的比例為1,000人比1輛汽車。

5. 演奏音樂

北韓的所有音樂演奏均受國家控制,而且一定用以讚揚國家政權。北韓政府認為,西方音樂是「反抗北韓政權」,演奏者會被處決。

6. 打國際電話

與北韓以外的世界聯絡,可導致被判死刑。2013年,一個北韓男人因為打電話給在南韓的朋友,而被當局處決。

7. 自由討論

國民若討論或批評北韓政府,將被送到勞改營。囚犯須進行非常粗重的勞動工作,以及進行「思想改造」,重新認識國家的價值。

8. 出國外遊

北韓基本上不允許國人出境。背叛北韓的脫北者,多數會先逃到中國,若事敗被發現,會遭逮解回北韓,面臨處決,隨時誅連九族。

9. 看色情資訊

看或售賣色情物品,會導致死刑。2013年,金正恩的舊愛,因被指製作色情影片,結果在家人面前被處決。

10. 瀏覽網頁

北韓國營網絡只有政治宣傳內容,而且只有獲授權者才可瀏覽。2013年,一名記者因為對一篇網上文章進行排字工作而收監。

來源:All Time 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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