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中鄭子豪廖子文及2人涉藏汽油彈 判囚27至38個月

12名港人前年涉嫌偷渡離港前往台灣,在內地水域被捕,9人返港後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7人昨日認罪,各被告即時入獄10個月。其中2廖子文鄭子豪,與另外2名男子因涉嫌串謀縱火被控。4名被告早前承認交替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今早於區院分別被判囚2738個月。

12港人案中鄭子豪廖子文及2人涉藏汽油彈,判囚27至38個月。(資料圖片)
12港人案中鄭子豪廖子文及2人涉藏汽油彈,判囚27至38個月。(資料圖片)

案中34歲鄭進被判囚29個月、20歲鄭子豪判囚28個月、28歲李威龍被判囚38個月; 19歲廖子文判囚27個月。法官計算昨日就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囚10個月的鄭子豪及廖子文的總刑期則同為31個月。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12港人案中鄭子豪廖子文及2人涉藏汽油彈-判囚27至38個月/32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