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其中8人移交本港 據了解家屬事前未獲通知

「12港人案」其中8人於年底在內地判囚7個月,扣減羈押日數後完成服刑。據了解,偷越邊境罪成的8名港人,分4批經深圳灣口岸移交本港警方,下午約5時完成移交工作。 據悉,當事人家屬事前未獲當局通知有關安排,部分家屬和律師早上開始在天水圍警署附近等候消息。一名自稱是其中一名當事人李子賢姨媽的女子,向警署方向高呼「姨媽好掛住你」、「你要乖」等,其後感觸落淚。 其中一名當事人的家屬接受本台查詢時表示,由早上10時開始就在警署附近等候,事隔已經多個月,沒有聽到親人任何消息,一定會擔心,未來要視乎警方安排和聽取律師意見,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據了解,早上只有「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乘坐警方七人車押返本港,他下車時黑布蒙頭。他早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被捕,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一度出現在天水圍警署,李宇軒之後轉往元朗警署。 至於其餘7人,消息指下午分三批遣返本港,其中嚴文謙、張銘裕和張俊富,抵達天水圍警署後,轉送大埔警署。鄭子豪和黃偉然,以及李子賢、郭子麟,其後分兩批抵達警署。據了解,該7人不牽涉觸犯《港區國安法》,國安處不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