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立法會選舉種票案11名被告分判6周至1年

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種票案,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多名成員及親友,誘使他人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分別被控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串謀詐騙等。 11名罪成被告,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6星期至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