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張國鈞:部分海外傳媒曲解成唯獨香港刑罰嚴荷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有海外傳媒對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的報道非常偏頗,將條例草案的最高刑罰以列表形式不斷重複報道,從而帶出法例非常嚴苛的訊息,令人誤以為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要終身監禁。他今次到訪瑞士期間,有與海外傳媒機構負責人會面和解釋情況,令他們明白相關報道是不正確、甚至故意曲解,從而令他們將來作出報道時,能夠有更準確的認識和理解。 張國鈞結束瑞士行程返抵本港時又說,香港相關罪行的最高刑罰與海外國家的類似罪行刑罰相近、甚至比他們輕,又指在普通法制度下,並非一旦觸犯有關罪行就會判處最高刑罰,例如縱火、嚴重傷人等罪行的最高刑罰都是終身監禁,但法庭判刑時會有量刑指引,普通法國家理應明白,但部分海外傳媒卻偏偏曲解成唯獨香港的刑罰嚴苛。 張國鈞又說,今次到瑞士日內瓦主要是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5屆會議,並於會上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事宜發言。他說,個別國家在本港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通過後,繼續作出抹黑、詆毀行為,以及極度誤導和錯誤的言論,今次聯合國會議是一個非常好的場合,讓特區政府的代表可以駁斥不當言論,以正視聽,在國際平台上向聯合國成員國清楚解釋立法的背景、原因和原則,增進國際社會的正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