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林定國:限制諮詢有關個別律師條文以避免通風報信

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連續第4日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解釋「因應危害國家安全情況可限制諮詢相關個別律師」的條文,指條文所指明是限制被羈留人士在羈留時間內的諮詢,但不影響相關人士在其他任何階段諮詢律師的權利,指根據人權法任何人都有權諮詢律師。他解釋說條文是希望限制有律師藉諮詢為名,通風報信、毀滅證據、妨礙司法公正等,強調不影響被羈留人士諮詢其他律師的自由。 選委界議員管浩鳴關注,限制被羈留人士諮詢個別律師,會否透過其他律師通風報信,例如只找同一政治理念的律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若有確切原因相信被羈留人士會利用一名律師向另一名被限制的律師傳達訊息,警方可以向裁判官申請再限制其他律師。 他又說,若認為有關人士諮詢律師會影響司法公正等,可以引用另一條文「因應危害國家安全情況可限制諮詢律師」,以限制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