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港人菲律賓藏毒案 家屬公開呈堂片段冀林鄭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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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港人梁樹福、盧榮輝、陳國棟及郭錦華,早前在菲律賓被控藏毒判處終身監禁,協助4人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他們的家屬已決定申請覆核上訴,現時正由菲律賓的代表律師準備覆核書。涂謹申與家屬代表,今天在記者會上展示兩條新聞片段,其中一條拍到梁樹福的藍色背囊被搜查期間,沒有發現任何毒品;另一條則拍到一名菲律賓移民局的人員,搜查控方稱是梁樹福的背囊時,卻發現毒品。涂謹申質疑原審法官沒有考慮前者片段,認為目前只有特首林鄭月娥向菲方表達關注、「驚動到總統」才有機會令上訴庭考慮相關疑點,或令控方收回控罪。

左起:盧榮輝兄長盧樹有、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梁樹福胞姊梁樹嬌。何君健攝
左起:盧榮輝兄長盧樹有、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梁樹福胞姊梁樹嬌。何君健攝

案發在2016年7月4日,4名港人受聘到菲律賓蘇碧灣,駕駛一艘中國漁船返大陸,上船後隨即被菲律賓警方截查。控方稱,發現梁樹福的背包藏有500克冰毒,被菲律賓政府控以藏毒及製毒罪。涂謹申表示,事發當日菲律賓警方邀請了三家當地電視台、十多名記者同行,報道該次搜查行動。他指,菲方人員第一次搜查梁樹福的背包時並無發現毒品,背包之後離開了梁樹福的視線範圍,之後便有菲方人員稱在背包內發現毒品。

涂謹申又指,當時三家電視台均拍攝到第一次搜查,但最後僅得菲律賓GMA電視台的記者出庭作供,並以片段作為呈堂證供。涂形容,辯方請求記者作供的過程十分困難,「真係冒死架,連個法官都收到死亡威脅。」翻查資料,GMA於1961年開台,現時為菲律賓第二大電視台。

審訊在本月有裁決,4人藏毒罪成,製毒罪不成立,被判處終身監禁。有報道指,法官的判詞中指出,不相信菲律賓警察會插贓嫁禍,形容負責搜證的警員證供可信,又指出庭作供的記者Antonio無法證實毒品由警員栽贓,亦無法指出毒品來源,而Antonio的報道亦有指出在船上發現毒品,故不信納其說法。

涂謹申在記者會上播放呈堂片段,全長1分鐘39秒,片段中(0:23-1:08)拍到梁樹福將藍色背包朝地倒出所有物品,之後又打開一個被報紙和紅色膠袋包裹的東西,其後梁再逐一將物品放回背囊中。

涂謹申之後播放另一間菲律賓電視台ABS-CBN、片長10秒的新聞片段,顯示一名菲律賓移民局的人員(Alien Control Officer)正在搜查藍色背包,下一個畫面便出現一包毒品。但4名港人均未見出現在片中。

涂謹申認為,兩條片段屬於兩次不同搜查,GMA電視台的片段為第一次搜索,「如果第一次已經搜到毒品,點會要阿福(梁樹福)放番啲嘢入去。」涂指,控方只提供警員的口述證供,認定從梁樹福的背囊搜出毒品是唯一事實,沒有呈交任何電視台拍得的片段。他又說,家屬的代表律師正準備最終版本的覆核文件,惟當中沒有提出新證據,只更詳細描述相關疑點,將由原審同一位法官處理覆核,如今次覆核申請不成功,可向上一級法院再申請上訴。

涂謹申又稱,早前已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就案件會面,他引述林鄭回覆指,已將個案轉交保安局和入境處,會待檢視上訴覆核文件後,再決定會否有跟進行動或會面。涂謹申認為,今次事件如得到特首層面的關注,再向菲方提出案中疑點,便有機會要求控方自行覆核其指控,做法並非干擾當地司法制度,「驚動到總統、更高檢控當局,係咪有啲嘢可以修正,甚至收番控罪呢,如果控方本身都覆核案件,就做到雙管齊下。」他又說,倘若不透過高層領導提出關注,不期望在菲律賓法律下會得到公義。

涂謹申又透露,一名香港毒品調查科前總警司向他指出,控方所指的案情不可能如實發生,引述對方說:「原本案情話架船一路行、一路製毒,但啲煲煲罉罉咩嘢毒品、化學品都無,真係講故仔咩。」

4人家屬早前發起眾籌,目標籌到300萬港元以支付訴訟費用,至今有約500人捐助,已籌得約22萬元。有關捐款戶口資料如下:

「中國銀行 Lo Shu Yau 02670710272433」

「匯豐銀行 Leung Shu Kiu 063-8-03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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