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僱傭合約有漏洞 研4星期工時保障散工

餐飲業現時聘請不少散工。
餐飲業現時聘請不少散工。

 

消息指勞工處正檢討《僱傭條例》下「418」連續性合約的規定,連續性合約是指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處方初步建議,改以4星期為計算工時的基礎,並提出4個工作時數的門檻,分別是72小時、68小時、64小時和60小時。勞工團體及資方對有關檢討持不同意見,勞工界支持修改法例,並指法例沿用超過30年,已不合時宜;資方則指,現時經濟環境仍差,將工時定在4周60小時是太過極端。

身兼議員的港九勞工社團聯會秘書長周小松,支持改以4星期的工時為計算基礎,相信能堵塞現有漏洞。他指,在現時法例下,僱員連續4周、每周18小時工作,可享有薪年假和病假等福利;但部分僱主會刻意利用漏洞,以僱員每月工作200小時計算,有僱主會透過編更安排,要求僱員在首3周每周工作62小時,第4周工作10多小時,即200工時以下,刻意逃避為僱員提供福利。

現有規定已沿用逾30年

按勞工處評估若採用60小時的方案,將涉及額外7萬名僱員及支出8.5億元,周說,站在勞方角度,當然希望工時愈短愈好,若以上述方案推算,只佔全港整體薪酬不足0.1%,意味每月只需向每名員工多付數元,強調目前提出的修訂方案不算複雜,相信不會增加僱主的行政成本。他強調,門檻訂得愈低,就能保障愈多勞工,但最終仍有待勞顧會商討出勞資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工時。

對於有飲食業界代表指,現時生意仍未恢復,加上通脹令成本增加,認為到2025年才適宜再檢討「418」規定,他續指,現有規定自1990年起已生效,至今沿用逾30年,形容不可再等;尤其是近10年僱傭模式有所改變,「炒散」人數大幅上升,佔整體勞動人口約7%,當局應盡快修訂法例,保障相關勞工。他又期望勞資雙方互諒互讓,相信今次能達成共識的可能性很大。

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明白時代改變,檢討「418」規定屬無可厚非,但若將工時門檻訂於4周60小時是太極端,強調現階段不適宜太進取。他說,現行法例行之有效,僱主在合法的情況下控制成本,並不算是漏洞,又指在目前經濟狀況下,僱主不願承擔成本大幅上漲的風險,是可以理解。他又指,餐飲業界逾70%員工是以「418」規定聘請的臨時工,如果大幅更改現有安排,將對僱主構成很大影響。

周小松指門檻訂得愈低,就能保障愈多勞工。
周小松指門檻訂得愈低,就能保障愈多勞工。

  

勞工處有意檢討《僱傭條例》下「418」連續性合約的規定。
勞工處有意檢討《僱傭條例》下「418」連續性合約的規定。

  

黃家和
黃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