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何桂藍完成10日作供 一度質疑控方提問「好嘥時間」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31 日)展開第 95 天審訊,何桂藍完成共 10 日作供,料參選新東區的另一被告陳志全周二作供。

控方指出案情時,稱何與其他被告串謀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何稱只有 3 個情況會無差別投票,包括議員不獲批准辯論要直接表決、官員沒被質詢、還有一種情況,「就係好似黃定光直情喺議會度瞓咗無睇」。

另外,控方引述岑敖暉、王百羽等被告在抗爭派記者會上發言,問何有否對外澄清發言者不代表她。何一度質疑問題「好嘥時間」,法官陳慶偉指,若法庭覺得浪費時間便會打斷,何覆,「你時間係時間,我時間唔係時間,ok!」法官李運騰著何冷靜,何則指「我從來都無激動過」,又稱「我唔認為喺法庭捉住一、兩隻字,就可以話係大家嘅認知」。案件周二(8 月 1 日)續。

何桂藍作供 10 日
料陳志全周二起作供

何桂藍周一完成作供,連同主問、盤問、覆問,合計共 10 日。下午主控萬德豪稱控方沒有其他問題時,何即握拳說「yes!」代表她的大狀 Trevor Beel 一度稱,擬押後至周二早上才複問,何急稱「唔好啦!」

法官追問 Beel 覆問需時多久後,要求他即開始。何覆問下確認在抗爭派記者會上,她雖沒向同案被告王百羽說不應代表她發言,但按她理解,王的發言內容不代表自己,同樣情況亦適用於岑敖暉及梁晃維之發言。

完成作供後,何高呼「啊!完!」隨即喝水、轉頭看旁聽,又向傳譯鞠躬道謝稱「辛苦晒」。

本案不認罪新東被告依次為何、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柯耀林,料陳周二作供。代表鄒的大狀陳世傑表示,料鄒將為餘下作供需時最長被告,約有 200 條問題,需時約 3 至 4 日。

何重申同席用「我哋」字眼
不代表對方代她發言

萬德豪盤問時屢問及何桂藍有否向他人表達, 2020 年 7 月 15 日「抗爭派記者會」上發言者所說內容,並不代表她,一度被官指應留待陳詞處理,何亦質疑提問奇怪。

其中萬引述同案被告王百羽發言,指王曾用「我哋共同個諗法」、「我哋最大公因數」等字眼,問何在王說「我哋」時,是否包括有份出席的她。何答「佢可能係咁嘅意思啦」。

萬續問,記者會後,何曾否對王說,他不應代表她發言?何答,「我理解佢無代表我講嘢喎」,又指「喺記者會用『我哋』呢啲講法真係好常見,如果每次人哋用『我哋』都跳出嚟話等陣先我哋無傾過,咁個記者會開唔到」。李運騰一度指,萬的提問應留待陳詞才處理(submission point)。

另在播放記者會片段時,萬一度指岑敖暉回答會否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時,「有望向你(何)的方向」。被告欄一度傳出「吓」聲,陳慶偉稱應待陳詞再處理。

何質疑控方提問「嘥時間」
主控一度問會否閱讀中文

萬其後問,記者會後,何有否向他人表達,王、岑敖暉或梁晃維之發言不代表她?何靜默一會後,李運騰稱只需答是、否或不記得。何稱,「我諗緊點解需要咁樣講啫」,其後再指「無嘅」。

萬追問,當日記者離開前,何有否向他們說發言者不代表自己?何質疑控方是否想問她會否反對預算案,但她先前已闡述立場。法官澄清問題後,何稱「我而家就係話緊呢個問題好奇怪」,一輪爭議後何指「我覺得好嘥時間」。

法官陳慶偉稱,若法庭覺得浪費時間,便會打斷。何覆,「你時間係時間,我時間唔係時間,ok!」李運騰一度著何冷靜,何稱「總之我嘅問題不獲解答,就話係我唔冷靜,就要我 calm down。我從來都無激動過」,其後補充指「我唔認為喺法庭捉住一、兩隻字,就可以話係大家嘅認知」。

其後萬轉問〈墨落無悔〉時,一度問何會否閱讀中文,何反問,「咁都唔係一個嘥時間嘅問題呀?我識睇中文,睇咗 30 年」。旁聽聞言一度發笑。

控方再問何沒向公眾提及立場
官指被告有緘默權

及至控方指出案情時,萬問何有否向公眾表達,她不會否決預算案,以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何先稱「我不嬲都話我個立場係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呀嘛。就算五大訴求真係落實咗,我都可以否決㗎嘛」,追問下再說「我從來無向公眾講過,我唔會否決《財政預算案》,whatever the reason that is」。

李運騰提醒控方,此盤問方向有界限,因為被告有權維持緘默,不能說被告沒有表態,就可反證其立場(the fact that she did not say anything, did not prove the contrary)。

何稱立會僅三情況會「無差別」投票
包括黃定光「瞓咗無睇」

萬再指出案情,指何桂藍有與他人串謀取得議會主導權,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何稱「無差別」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是被動,「譬如梁君彥有時佢會批啲 CSA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但完全唔畀批准辯論時間,直接要求表決,喺呢個情況之下立法會議員無辦法做任何審議就要投票…呢個就係 2018 年區諾軒遇到嘅情況。」

第二種為主動,「譬如 2021 年頭,財委會試過無 call 官員嚟質詢、無時間辯論,就通過咗 8 個 item 一共 300 億(元)。當時有人問陳健波點解會咁樣,佢話議員如果要 call 官係可以 call 嘅,但係要前一日通知,但係無一個建制派議員記得」。

何續指,還有一種情況,「就係好似黃定光直情喺議會度瞓咗無睇」。何表示,「除咗呢 3 個情況之外,我理解唔到點解喺議會入面,有任何議案可以 indiscriminately (無差別地)投票」。

何:〈墨〉出現正因有人不同意聲明兩點

另外,萬的盤問亦觸及〈墨落無悔〉、協調協議文件等。萬引述〈墨〉聲明第二段:

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

萬指,聲明提到已取共識,只欠簽署文件,故聲明作者希望其他參選人簽署聲明。何稱不同意,指她理解的「共同綱領」是一份需要簽署的文件,但新東最終沒有出現這份文件,「所以唔係簽咗定未簽嘅問題,係連份嘢都未 agree 囉。」她亦不同意「最大公因數」是指共同綱領,指她理解達成的共識,僅「幾時搞初選、公民投票、有論壇」等事項。

萬問,何不會認為聲明作者,要求他人簽署早前未曾同意的聲明屬荒謬、不合理?何指,如果大家均同意聲明兩點,為一個共識,反問「咁點解最後戴耀廷唔要求大家簽,又或者有人同戴耀廷講唔想簽呢?」何又指,理解〈墨落無悔〉會出現,「正正係因為喺個參與協調會當中,有人唔願意或者唔同意呢啲嘢(聲明兩點),咁但係因為簽〈墨落無悔〉係一個個人決定…譬如…見到呢兩點…我同意咁我咪簽囉。」

何:不認為〈墨〉是指協調會議共識
而是指聲明兩點

至於「墨落理應無悔」一句,何供述其理解,「你真係攞咗支筆去簽,啲墨落咗喺張紙上面」,不認為與協調會議的共識有關,又認為「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是指聲明所述的兩點。何在追問下稱,〈墨〉是向五區開放,但「區同區之間根本都無任何討論」,重申只是認同聲明就可簽署。

何稱支持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但不認為否決預算案可迫特首回應

至於聲明的第一點:

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何供稱,她支持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但係從來都無人 define 過五大(訴求)係咩」。萬重申問題,指是利用否決預算案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何稱「係無辦法逼到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嘅,所以都無話支持唔支持。」

何不同意收新東協調協議文件
稱不知戴耀廷6.9記者會所指共識為何

萬另展示「35+ 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文件,問是否包含參加者的共識?何不同意,指目標議席寫「6 席」,故懷疑這份文件是舊的,另否認收過此文件。

萬引述初選組織者 6 月 9 日的記者會謄本,​​指戴耀廷提及,「其實就係我哋嗰個協調嘅過程裡面呢,其實大家都有個共識,知道點解我哋會希望爭取到 35+…我哋唔會愚蠢到…去製造一個藉口畀呢一個當權者嚟去 DQ 我哋…」,萬指,戴所指的共識是否決預算案。

何表示讀後更不明白,「咁唔通簽協議唔係共識咩,咁點解可以單方面話呢個係愚蠢嘅共識跟住就唔簽?我理解個共識,係有份嘢擺喺提名表㗎喎,我第一次 realise 佢咁樣講,唔係好明點解會變咗做愚蠢。」何又在追問下稱,「完全唔知佢呢度講嘅共識係咩囉。」

控方就 FB 片段追問字眼
何否認意思為制裁中國

萬亦就​​何桂藍、岑敖暉拍攝有關《國安法》的片段盤問。萬問及片段字眼,「國際關注重燃 圍堵中國反制」是否指制裁中國?何稱不是,解釋指是引起國際關注,當香港發生「好離譜嘅打壓」,會成為國際媒體的焦點,外國及公民社會發起聲援香港行動。

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