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立會|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 押11.11結案陳詞 料明年2月裁決

7.1立會|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 押11.11結案陳詞 料明年2月裁決
7.1立會|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 押11.11結案陳詞 料明年2月裁決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五(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33 天審訊。暫委法官李志豪押後案件至 11 月 11 日結案陳詞,暫排期明年 2 月 1 日裁決和求情。

「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7 名認罪被告續還押,其中劉頴匡表示已解僱代表大狀,將自行求情。藝人王宗堯等 6 名不認罪被告則續以原有條件擔保。散庭時還押被告向旁聽席揮手,孫曉嵐的親友穿上粟米圖案的上衣,向孫揮手回應。

案件周四(27 日)完成辯方案情,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指患自閉和思覺失調等症的男生,或受幻聽影響而進入立法會。法官周五(28 日)指,醫生供稱無法作確實結論,不能確定被告事發時受幻聽影響,而男生沒作供,不能證明其案發時的精神狀態;辯方重申,控方醫生專家亦不能排除男生受幻聽影響,並將於陳詞交代有關事項。

劉頴匡、孫曉嵐等 7 人認暴動

本案 13 名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部分人另被控刑事損壞罪、非法集結、刑事損壞罪,以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劉頴匡、孫曉嵐等 7 人早前承認暴動罪;另外 6 人黃家豪、何俊諺、馬啟聰、林錦均、王宗堯及吳志勇均否認暴動罪,其中王及吳承認各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DCCC606/2020、DCCC607/2020、DCCC608/2020、DCCC609/2020、DCCC610/2020、DCCC1069/2020、DCCC259/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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