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遊行】社工陳虹秀及15人被控暴動 分3案押1月轉介區院

陳虹秀被指保釋期間涉嫌擾亂公眾秩序被捕。蕭文軒攝

星島日報報道】民陣號召市民於8月31日在港島區上街示威,惟遊行終演變成衝突。香港社工總工會理事陳虹秀,以及另外15名被控在灣仔及銅鑼灣參與暴動,分三案今在西九龍裁判法庭再訊。眾被告繼續毋須答辯,三案分別押後至明年1月8日和20日以待控方交付文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社工陳虹秀被指保釋期間涉嫌擾亂公眾秩序被捕,裁判官雖批准她以原有條件保釋擔保,但提醒她法庭有權撤銷她的擔保,其餘被告繼續獲保釋。 首宗案件起訴學生葉君誠(18歲),控罪指他今年8月31日連同其他人在銅鑼灣軒尼詩道500號一帶參與暴動。案件1月20日再訊以待控方預備文件。 第二宗案件被告為余德穎(23歲)、賴姵岐(22歲)、鍾嘉能(26歲)、龔梓舜(22歲)、陳虹秀(42歲)、簡家康(18歲)、莫嘉晴(23歲)及梁雁彬(24歲),被控於同日連同其他人在灣仔修頓遊樂場一帶參與暴動,案件1月8日再訊處理交付程序。 控方指,社工陳虹秀在保釋期間於11月2日,在銅鑼灣希慎廣外用揚聲器辱罵警員,涉嫌觸犯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公眾秩序行為罪被捕。案件尚在調查中。辯方黃瑞紅大狀反駁控方陳述,指陳虹秀是被非法拘捕,因有錄像片段證明她並沒有辱罵警員,只是呼籲警方冷靜和不要繼續發射催淚彈。 控方不反對陳虹秀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惟裁判官提醒,無論她涉及的新案最終獲脫罪或撤控,保釋期間涉嫌干犯新罪行仍是事實,法庭有權撤銷她的保釋下令她歸柙。 第3宗案件被告為陳佐豪(24歲)、金君卿(33歲)、劉宇軒(22歲)、郭美均(20歲)、許智銳(21歲)、陳子揚(39歲)及鄒咏霖(23歲),他們被控同日連同其他人在銅鑼灣百德新街一帶參與暴動。案件1月8日再訊處理交付程序。許智銳因應學業理由,透過代表律師,申請法庭撤銷他的離港限制批准他參與學術交流,惟裁判官認為他須提交更多文件說服法庭,預備好後再申請才合適。陳子揚申請短程離港被拒。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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