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青年涉暴動被控 准保釋須守禁足令押明年再訊

【on.cc東網專訊】陳國威(18歲,學生)、陳子謙(26歲,會計文員)、江鏡棠(25歲,機電工程師)、陳霆堃(17歲,學生)、黃適哲(20歲,學生)、梁嘉星(22歲,設計師)、曾倩儀(23歲,銀行職員)、鄧錦樂(22歲,無業)及詹隆享(25歲,測量主任),共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本月18日,在九龍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

第6被告梁嘉星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指他同日同地點管有一把剪刀、一罐打火機燃料,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申請各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明年2月12日等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不反對各被告保釋,但要求須守一系列保釋條件。裁判官最終批准各被告以現金1000至5000港元保釋,須守宵禁令及不得離港等,並禁足事發地點一帶範圍,而其中兩名被告因工作關係可獲豁免守宵禁令。

另外,第8及第9被告因仍然留醫未有到庭,2人案件暫押後11月25日再訊,期間還押警方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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