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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極客】遊艇違法住宿或致安全風險

【now新聞台】樓市熾熱,租金貴,市民難以找到安樂窩。《新聞極客》發現遊艇違法用作住宿用途情況普遍,但海事處過去三年近乎零檢控,部分停泊在避風塘的遊艇更擅自從岸上駁電,構成安全風險。

昔日的富豪玩意,在現時樓價高企和歐元疲弱下,買遊艇分分鐘抵過買樓。

不少人都有個念頭,希望買遊艇當置業,所以到遊艇展觀摩,本台都去看過,參展商紛紛推介居住遊艇「諗得過」,十個有九個代理都說可以,唯獨有一個代理表示不可以。

要成為住家船隻,必須在《商船(本地船隻) (住家船隻)規則》生效前已領牌,否則任何船隻都不可在本港水域用作住宿,海事處現時已不再發出新牌照,全港只剩下四艘住家船。

至於本港近九千隻持牌遊樂船,包括帆船及遊艇只可用作遊樂用途,如果遊艇用來住宿,不論是船東或承租人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但在民宿及遊艇公司網站都有遊艇放租,日租、月租、分租都可找到,最便宜的八百多元一晚,貴至月租二萬八千元。

本台記者曾經到香港仔及西貢,聲稱要租住遊艇。放租人透露,很多外籍人士長期住艇,將房間或整艘船出租,即使海事處巡查都不理會,出事租客都不用負責。

究竟海事處有沒有發現違規情況?海事處指出,過去三年只曾就一宗。

遊艇用作非遊樂用途提出檢控,船東被罰款2000元,但海事處指在遊艇上玩,間中過夜亦不算違規,但執法時如何界定遊樂或住宿用途,海事處則沒有再解釋。

在香港仔避風塘,浮泡泊位的遊艇都水電齊全,到底電從何來?原來是布廠灣岸邊的電錶,電錶接駁多條電纜,一直駁入水中。

在離岸浮泊位置,電線先從水中駁上遊艇,浮泡上亦有工業用插頭。有知情人士向本台透露,有集團從岸上分拆供電予避風塘的遊艇,從中圖利。

有工程師擔心,電錶電源有限,如果分拆多個用戶駁電,隨時超出負荷引發短路。

港燈指,沒有收過任何申請,要求在香港仔布廠灣岸上駁電到浮台及遊艇。經本台查詢後,他們在七月中與機電工程署去巡查,發現有人擅自駁電,已去信要求相關人士在14天內拆除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