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三日兩槍擊 兇徒殺兄嫂自轟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南韓三天內發生第二宗槍擊案,首爾附近的京畿道華城一名男子槍殺兄嫂,並擊斃接報到場調查的一名警察,之後吞槍自盡身亡。事件懷疑和兄弟爭產有關。跟日前的槍擊案一樣,槍手都是使用獵槍行兇後自殺,令南韓的槍械監管措施受到質疑。 事發於周五早上約九時半,現場是一幢兩層高住宅。警方初步調查顯示,七十五歲全姓男子向警察署領回保管的獵槍後,槍殺八十六歲兄長及大嫂。最先趕到現場的一名派出所李姓所長,一度持電槍和槍手對峙,最終遭到對方槍殺。據悉疑兇取槍時向警方表示,拿槍為打獵之用。 韓聯社報道,事發時,一名女子報案稱「叔父開槍殺人」。警方立即趕到現場,發現住宅內有四人中槍身亡。而推測為報警女子的全某兒媳從二樓跳下逃跑時受了輕傷。警方調查發現,平時全姓兄弟關係不睦。有媒體引述消息人士說,槍擊案可能與爭奪遺產繼承權問題有關。 由於這是三天內第二宗槍擊案,引發外界強烈關注是否需要加強管制槍械。周三,世宗市也發生一宗四死槍擊案,兇手槍殺前女友的父親、兄長和現任男友之後,自殺身亡。槍手行兇用的獵槍,也是警局代為保管的槍械。 截至一月底,南韓獲得許可證的合法槍械共有十六萬三千六百多支,其中獵槍三萬七千四百多支。一般平民即使有槍牌,亦須把槍存放在警局,只准在打獵季節使用。即十一月至二月,但調查發現,槍械管理漏洞百出。在可以狩獵期間,只要出具狩獵許可證和捕獲許可證,槍主就可在早上六時至晚上十時間,隨時領取由警局代為保管的槍械。另外,在發放槍械許可證時,警察會檢查申請人的精神狀態,但發證後並無後續監督系統。而警方管理槍械的人力也遠遠不足,目前一名警察平均要代管五百支槍。針對子彈的管理措施也存在死角。依法規,個人可就狩獵目的持有五百發子彈,這個數量受到質疑。 在連續發生兩宗槍擊命案後,南韓警察廳昨推出加強槍械管理的新措施,包括:有暴力傾向及犯罪前科的人不可持有槍械;可攜出槍械的時間縮短,槍械許可證的更新時效由五年縮短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