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犯:早知遣返大陸不敢電騙

【星島日報報道】馬來西亞電訊詐騙案三十二名台灣疑犯前天被遣返廣州,大陸公安部昨天說,疑犯全部遣送大陸「有利徹查案情」,也能「以嚴懲形成震懾」。上月從肯尼亞遣返的台灣疑犯許某說,「如果早知道會被遣返大陸,我肯定不敢做這種事了。」 馬來西亞案五十二名涉案台灣人中,二十人上月中被遣送台灣,剩餘三十二人前天連同六十五名大陸疑犯被遣送廣州。公安部昨午安排部分媒體採訪辦案民警與法學專家。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專案組成員張軍說,涉及兩岸的電騙案以往對同一犯罪集團分開處理,難以清查組織架構和作案情況。如今將疑犯全部押到大陸處理「有利徹查案情」。張軍還說,台灣法律對電騙犯罪刑罰較輕,造成犯罪成本低。他提到,二○一二年赴印尼抓一批電騙疑犯,當時兩岸警方各自帶回,三個月後他在柬埔寨辦案時,又遇到先前在印尼見過的台籍疑犯。 新華網引述屢次犯案的台灣疑犯許某承認,自己重操舊業的原因就是「掙錢快、處罰輕」。「我第一次在台灣才判了七個月就出來了,即使是負責人也不會判很重」「我們本來以為這次也會被送回台灣,如果早知道會被遣返大陸,我肯定不敢做這種事了。」 對於再有台灣疑犯被遣返大陸,國民黨文傳會表示,該案受害人幾乎全是大陸居民,大陸先行偵辦有利證據的驗證及贓款的追查,大陸亦通知台方派人赴大陸共同偵辦,「這個互動模式符合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協議與默契」。民進黨準行政院長林全則表示,這做法傷害台灣司法權,未來會和對岸做些好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