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提覆核 3名衝擊立會被告社服令改判入獄

律政司就4名衝擊立法會示威者被判社會服務令的案件提出刑期覆核。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判決,被告戴志誠、張智邦、石家輝,改判入獄3個半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至於19歲的第一被告鄭陽,需要等候教導所、勞教和更新中心報告,還押至下月8日判決。 去年11月佔領運動期間,網上流傳立法會審議「網絡23條」,多名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用鐵馬等撞毀玻璃門。 其中4人早前承認刑事損壞和參與非法集結,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提出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