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村屋業主拒履約 兩漢入稟索償

兩名男子稱於10年6至7月間認識一名擁有元朗大窩村兩個地段的業主,業主邀請二人投資,一起在該處發展兩棟三層村屋,並就如何分配村屋作出協議。二人其後出錢向元朗地政署申請許可建村屋及解決村內的反對聲音等。直至前年12月,業主不合理地要求修改雙方的村屋分配,並拒絕簽署地政署的許可文件,之後更要求二人退出發展計劃。二人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業主履行雙方合約及賠償,又指若業主拒絕履行合約,其損失將高達逾2400萬元。 原告為陳嘉福及謝群生,被告為鄭清治。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