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領導幹部違紀遭行政撤職

星島日報報道】江西省委日前研究決定,對江西省出資監管企業監事會原主席李中煜、南昌市政協副主席辛利傑、江西省國資委副主任李健、宜黃縣原縣長毛宗保的違紀問題作出紀律處分。 經查,李中煜、辛利傑、李鍵、毛宗保等人違反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多次送給時任省委書記蘇榮錢物;李中煜、毛宗保還存在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違紀問題;李健還存八項違紀問題。 4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淡漠,違反黨的紀律,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中煜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降為副調研員處分;給予辛利傑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李鍵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程序免去其省國資委副主任職務;給予毛宗保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降為主任科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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