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禁向兒童傳極端主義

星島日報報道】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近日通過相關法規,要求下月一日開始,未成年人的父母、監護人、親屬等,不得「組織、誘導或強逼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不得「向未成年人宣揚極端主義思想,脅逼、強制、引誘未成年人穿著、佩戴極端主義服飾、標誌、標識」;不得「教唆、脅逼、引誘、縱容未成年人參與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和地下學經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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