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辦深夜發聲明反駁無綫 強調客觀審議投訴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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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無綫對於台慶加入吃薄餅與頒獎禮下插入食炸雞,批評通訊局對後者施罰15萬元是裁決矛盾、不一致,考慮司法覆核裁決。通訊辦深夜發聲明作大反擊,指通訊局一直按《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規定,客觀嚴謹審議所有廣播內容投訴,就每宗個案內容、性質及違規嚴重程度,決定採取的規管行動罰則。 通訊局就無綫《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5》吃炸雞的投訴,與《萬千星輝賀台慶》吃薄餅的投訴,以及所作裁決,均是根據兩宗個案特定內容及個別背景,按照一貫準則作出,絕無如無綫所指的「不一致」或「矛盾」的情況。 在《萬千星輝賀台慶》中,通訊局考慮到這是一齣諧趣短劇,贊助商品牌名稱只在一些中距離及遠鏡頭中短暫出現,因此認為沒足夠證據顯示贊助商產品的表達形式,並不符《電視廣告守則》中條文。 但在《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5》中加插一眾盛裝的藝人吃炸雞環節,不單只令人覺得牽強,既不配合節目編輯需要,也干擾觀賞趣味。通訊局認為,有關環節是刻意設計和加插入該頒奬禮內,以展示贊助商品牌標誌及產品,並沒任何編輯需要。此舉嚴重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中有關規管間接宣傳和產品╱服務贊助的條文。 對於無綫要求檢討現行《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尺度準則,通訊局一直持開放態度,並曾兩次邀請無綫交建議。通訉局至今不但仍未收到無綫任何回應,對方更屢次挑戰通訊局的尺度,違反現行規定,現在更聲言訴諸法庭。通訊局對無缐電視這種態度深表遺憾之餘,定當按既定程序向法庭作出回應。通訊局重申,會續按現行準則嚴謹審議所有有關廣播內容投訴,並作公平公正及不偏不倚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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