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主任:陳浩天及香港民族黨言論明顯與基本法不相容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被選管會裁定立法會選舉參選資格無效,民族黨在社交網站展示選舉主任的通知書,選舉主任表示,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認為陳浩天沒有作出一項符合《立法會條例》第40條規定的聲明,因此認為他的提名無效。 根據有關條例規定,提名表格必須載有一項示明該參選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選舉主任說,雖然陳浩天有簽署聲明,但他及香港民族黨所發表的言論,明確宣稱要推動香港獨立,陳浩天亦公開表明不會簽署擁護基本法三項條文的確認書,亦拒絕回答事實上仍繼續主張和推動港獨的提問。 選舉主任認為,陳浩天的主張,明顯與基本法的制定目的和條文互不相容,即使顧及香港永久居民有被選舉權和言論自由,仍與基本法有根本性抵觸,因此信納陳浩天實際並不、亦無意擁護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