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局平樓逼遷踢走窮人

保良局平樓逼遷踢走窮人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保良局轄下的少清大廈地皮由善長捐出,去年以裝修為由致函四十八個租戶不再續約,其後月租由約四千元,大幅加至一萬二千元,大廈的低收入住戶,嘗試要求以新租金續約或提前取回押金均不果,先後有三十三戶住客無奈遷走,餘下無法覓得新居的十五戶要忍受裝修工程滋擾;當中一戶綜援家庭、一戶長者租約到期後,仍無錢搬遷,已被保良局告上地區法院。 位於深水汝州街的保良局少清大廈,地皮由善長捐出、保良局興建。但根據網上地產代理資料,現時大廈七百呎單位月租約萬元,而社交網站更有專頁以「位於西九龍之出租住宅、全新及品味裝修、三分鐘步程至地鐵站」、月租萬二起、「歡迎長/短期租約」作宣傳。 少清大廈原有四十八戶,現時剩下十五戶,留守住戶和一班理大學生組成關注組,曾發動聯署,要求保良局交代加租原因。成員歐陽雋謙表示,有兩位街坊曾獲保良局同意以市價續約,後來職員反口,至今仍未回覆是否落實租約。他表示,大廈一向多低收入住戶,現加租至市價,是有意趕走貧窮戶,轉型吸引一班高消費能力的租戶,以助增加經費。 四年前,六樓住戶張女士以三千八百元月租入住,後來丈夫糖尿病情況惡化,無法工作。她年半前申請綜援,呈租約予社署,獲批租金津貼,繼續居住上址。但去年四月,張女士收到保良局發出通知不再續約,原因是大廈要裝修,但沒提及加租。 她家租約去年十月屆滿,如今單位門口貼了張法庭傳訊令,家中亦有好幾封律師信,由保良局外判的大廈物業管理「萊坊測計師行有限公司」,向她追討十月以後的租金和訴訟費。她解釋,十月之後沒有租約,社署無法批出租金津貼,她無非是想要個「安身之所」,「但突然間要搬,無現金應付」,張女士每月做散工最多賺三千元,她曾搵過房,至少每月五千元,而三年前申請的公屋見了主任,至今未有消息,唯有等法院排期告她。打輸官司如何賠錢?張女士說「我不知,我都不知怎搞!」 五樓住戶羅先生六十九歲,夫婦二人同住,靠賣小手作過活,月入二千至四千元。租約去年十一月屆滿,兩人亦沒力搬走,結果又被告上區院,他本來有機會抗辯,但因為發抗辯書要付七、八千元,他放棄,任由「萊坊」告,預料今月內需要即時遷走。 張女士的鄰居蘇太育有二子,家庭收入有一萬八千元,租約今年九月到期,曾搵屋問價,但連佣金最少兩、三萬元,曾向保良局要求提前退回一萬元押金應急,但該局職員以不符程序而拒絕。 目前,大廈多個單位正裝修,蘇太家中天花石屎多處剝落,對面的單位裝修卻連門也不裝,白色石灰飄到她家「烏煙瘴氣」,她向管理公司投訴,卻獲回覆「嫌嘈你咪搬」。歐陽雋謙認為,保良局疑以裝修工程滋擾租戶,逼走他們。 對於是否有意趕走貧窮戶,保良局發言人表示,「無此前設或意圖,這亦不是事實。」對於向綜援戶提出訴訟,保良局表示,出租單位租約期滿而未能收回,向法庭申請收樓是一般的處理方法,只是過去沒有得悉張女士是綜援戶,會再深入了解其情況和需要,考慮作出適當安排。至於裝修問題,該局回應,工程進行期間,會特別安排加強大廈的清潔和管理。發言人又解釋,少清大廈的租金收入乃用作補助保良局的服務經費,租金加幅是按照租約和參考市場租金而作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