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否決蘋果產品禁售令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在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市場激鬥得難分難解的美國蘋果公司和南韓三星集團,為了專利權糾紛而引發的訴訟峰迴路轉。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原本於兩個多月前,下令禁止某些較舊款的蘋果產品在美國出售,但總統奧巴馬周六罕有地介入,否決這項裁決,對三星造成新的打擊。今次是自一九八七年以來,白宮首次否決ITC發出的產品禁售令。 國際貿易委員會原於六月四日作出裁決,指蘋果在中國裝配和生產的某幾類較舊款的電子產品,包括iPhone 4、iPhone 3、iPhone 3GS、iPad 3G和iPad2 3G,侵犯了三星的專利,下令有限度禁止這些產品進口美國及在美國市場出售。但總統奧巴馬有六十天時間審議和考慮是否作出否決。執行否決權有五種情況,分別是禁令不利於公共生與福利、不利於美國經濟競爭環境、不利於美國具有競爭力的商品生產、不利於消費者以及不利於美國外交、經濟與政治等。 美國貿易代表弗羅曼(Michael Froman)周六宣布總統的否決,表示已致函ITC主席威廉松告訴他政府的決定。弗羅曼在聲明中說,專利擁有者三星可能會因為ITC的裁定而獲得「過度影響力」,也有可能損害美國消費者利益和美國經濟的競爭環境。 蘋果迅速對政府的決定表示歡迎,發言人烏格特說:「我們讚揚政府在這宗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中,捍創意。三星以這種方法濫用專利機制是錯誤的。」三星發表聲明表達「失望」,說:「ITC的裁定正確承認三星一直抱持善意展開協商,蘋果則依然不願取得使用授權。」 弗羅曼指出,三星仍可以透過法律途徑提出本身的理據,但他重申,ITC將來審理類似的個案時,應全面顧及公眾利益。在目前的情況下,三星仍有權向美國聯邦巡迴上訴庭及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兩家公司的專利權訴訟於二○一○年展開,雙方就多項產品和科技的專利權多次對簿公堂。去年中,三星曾在另一宗專利案中慘敗,被美國法庭頒令賠償十億美元給蘋果,但法官後來將金額大幅降至五億九千八百九十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