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拒公開梁宅僭建書信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在今年一月,要求屋宇署提交特首梁振英就其山頂貝璐道四號及五號僭建問題的書信往來,追查屋宇署在處理梁振英家中僭建時,有否偏私。事隔兩個半月,屋宇署卻趕在發展事務委員會開會的昨天,才提交文件。但屋宇署表明,因為業主,即梁振英的代表律師,以及代表梁振英的認可人士不同意披露有關信函,所以不能提供議員要求的資料。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陳家洛批評梁振英「又呃人」,自己承諾會開誠布公,但卻拒絕披露信函,手法「很茅」。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在今年一月七日的會議上,要求政府提交屋宇署就梁振英山頂大宅僭建空間,與梁振英之間的往來書信,當中包括一︰梁振英旗下四號屋,懷疑有一幅牆位置與圖則不符,屋宇署致梁振英的信件,二︰梁振英有否通知屋宇署自己基於相關司法程序,不會回應屋宇署信件及其他三次書面催促作回應,及三︰屋宇署接納梁振英處理五號屋僭建空間的補救方案。 屋宇署在事隔兩個半月後,趕在發展事委員會開會的當天提交回覆。但屋宇署提供的文件中,因為代表梁振英的律師回覆時表明,他們建議業主不同意披露有關信函,而認可人士也作同樣回覆,屋宇署基於保密責任及按《公開資料守則》,他們不可提供涉及第三者和個人私隱的資料,因此他們只能提供屋宇署致梁振英的信件,而相關文件涉及第三者資料及個人資料的部分已被刪除。而梁振英有否回應,屋宇署也沒清楚交代。 至於梁振英如何補救五號屋的僭建空間,屋宇署文件則表示僭建樓面空間以混凝土回填,僭建通口亦被密封,有關空間再難以使用。 但議員之前要求屋宇署提供,屋宇署接納糾正僭健空間工程的資料,屋宇署就表示他們沒有就各類僭建物糾正工程備存綜合紀綠,署方亦未發現有類似梁振英個案的糾正工程,所以他們未能提供有關資料。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譴責屋宇署的回應,認為屋宇署作為把關人,卻拒絕提供立法會要求的相關資料。梁振英本人更自相矛盾,一方面稱自己要開誠布公,但卻不同意公開來往書信,做法「很茅」及「好離譜」。他指屋宇署在會議召開當天才提交資料,相信要在下一次事務委員會上再跟進事件,而且屋宇署拒絕公布文件,他們只能循申訴專員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