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前壽司股權糾紛惹索償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連鎖日本壽司店板前及板長壽司創辦人之一的鄭威濤,與味千(中國)控股執行董事潘嘉聞和板前另一股東「扒王之王」創辦人李德麟股權糾紛,昨在高院開審。潘、李一方指控鄭私下開設板前分店,又無將所有板前的股權轉到新成立的控股公司,期間鄭有意收購潘氏股份,否則揚言終止味千集團的上巿方案及索償,但雙方因價錢問題議和失敗。 曾跟鄭威濤合作經營味千拉麵及板前壽司的潘嘉聞,與胞姊潘慰經營味千集團,潘嘉聞與扒王之王老闆李德麟則以經營板前壽司業務的公司Fine Elite Group Limited名義入稟,控告鄭及其名下持有的三十家管理板前及板長壽司的公司,違反董事誠信責任,要求法庭宣布鄭只以信託方式持有該等分店,須發還各分店所賺利潤予股東。 代表原訴的資深大狀石永泰開案陳詞稱,鄭與潘氏姊弟,以及其他股東於九十年代從日本買得味千拉麵的專營權。○四年四月,再成立駿濤有限公司管理板前位於尖沙嘴加連威老道的第一店,潘氏佔三成四股份。板前由潘嘉聞命名,潘亦有參與設計,但鄭稱他負責設計該商標。 由於第一店成功,板前續於○五及○六年分別在銅鑼灣及旺角開分店,惟經營的卻是鄭旗下盈喜有限公司及鉅圖有限公司,而三間店也獲味千拉麵旗下公司漢彩集團注資,但鄭涉違反經營壽司連鎖店的協議,沒有將兩分店的股份歸於駿濤名下。 石永泰續指,鄭的做法引起潘氏姊弟不滿,潘慰遂於○六年初在上海跟鄭「談判」,要求他今後再開新店,須提供法律文件及報告,同時談論重組味千集團上市大計,但鄭此時向潘慰要求取得味千在內地經營的股份。味千九月成功在內地註冊商標,鄭決定辭去味千集團董事職務,並跟潘氏姊弟簽訂合作繼續經營板前壽司,二人會注資一百三十多萬元成立另一家叫Hero Elegant Limited的海外公司,潘氏佔三成一股權,鄭則佔餘下六成九股權。 惟鄭其後沒有遵守有關協議,將盈喜及鉅圖收歸Hero Elegant旗下,也沒有向潘氏分配股份,甚至於十及十一月在將軍澳及旺角連開兩分店,並另外開設板長壽司,侵奪板前商標的權益。 期間雙方由中間人斡旋,鄭有意收購潘氏的股份,否則揚言會終止味千集團的上市方案,並會向他們索償。潘氏一方遂開價二千萬,但鄭殺價一半,交易最後告吹。○七年,潘氏向「扒王」李德麟賣出Fine Elite離場,追索責任另落在李的身上。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一二六九--二○○八、三○四──二○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