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視就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司法覆核

香港電視網絡就未獲發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司法覆核許可。入稟狀指,政府及通訊事務管理局在審批過程中,沒有任何信件指證港視能力不足,亦沒有提及循序漸進的發牌政策,違反合理期望。

港視申請司法覆核,入稟狀有六十多頁,指政府自九八年檢討免費電視牌照以來,一直都十分清晰,並沒有談及需就牌照數目設上限。而在申請的四十個月以來,亦沒有聽聞政府其後所說的循序漸進式發牌。

港視指,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否決港視的申請,指只可以發兩個牌,等同預設及人為設限,是政策倒退;並指,無論通訊局或政府都沒有任何一份信件,或新聞稿獨立地指證港視能力不足。對於政府解釋,另外兩個獲發牌的電視台,表現較港視佳,港視並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