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香樓港店贏商標失感情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老字號茶樓「蓮香樓」港穗兩店為爭奪月餅商標對簿公堂,法庭早前判香港店勝訴。香港蓮香樓第三代後人顏尊輝形容,廣州店是「親戚」,未因贏官司感到高興,強調興訟只求守老店在港八十年的根基,認為月餅在港商標理應歸屬香港。他坦言打造品牌並非單靠年月累積,卻須用心經營,深信恪守傳統反而有銷路。 臨近中秋,法院上月底裁定廣州店在港註冊商標賣月餅,確令公眾混淆,判香港蓮香樓勝訴,歷時五年的商標訴訟結束。 商標之爭源於九十年代中期,兩店當年在美國三藩市法院興訟,但因香港店自六十年代便進軍美加及歐洲等地外銷月餅,廣州店得知勝算不高要求講和,事後廣州店深感商標重要性,急於九六年在港將「蓮香」二字註冊。 香港蓮香樓第三代後人顏尊輝○六年欲註冊時,才如夢初醒,發現已遭對方捷足先登。 顏尊輝坦言,先父顏同珍與廣州店有深厚感情,老一輩亦有感「生不入官門」,不欲與對方多生摩擦至對簿公堂。 他憶述先父分家之前已兩邊奔走,「好似特首港督,每年返去總公司述職,有錢賺就返去分派」,兩店夥計亦不時交流。時而世易,廣州店被國有化後再轉為私營,昔日老股東至今已經全部仙遊,管理層經歷多次更替,港穗兩店現時沒甚往來。顏尊輝慨歎被對方視為競爭對手,但他依然覺得「呢個係親戚,雖然無來無往」。 兩店月餅包裝近乎一模一樣,只是盒上印有的地址不同,穗製月餅價格更比港製月餅便宜一大截,顏謂:「而家廣州食品又地溝油又乜又物,對我們影響好大」。他強調沒因勝訴感到高興,對方近年已沒在香港出售月餅,但始終覺得商標理應屬於香港:「這裏是我們的基地,若然它(品牌)被打敗了,我們無碇企,這是最後防,逼住都要砌一砌,商標是世代必爭,無辦法。」 香港店年售月餅三至四萬盒,顏自認沒人力物力將老品牌革新,像蓮香樓般的省港式茶樓所餘不多,反而認為堅守傳統風格可以殺出血路,「好多餅家敵不過潮流做冰皮(月餅),維持原有的卻愈來愈少」。他指上一代「茶居佬」知識水平低,多讓子女出國讀書,但子女學成歸來晉身專業,卻不願承繼祖業,欣慰自己兒子現時願意邊學邊做。他難忘八四年首次引入獨立包裝機,機器在製餅高峰期失靈,逾二十款月餅入盒時差點「亂晒大籠」;寄語若要打造成功品牌,就必須像前人般抱持熱誠,用心去做。